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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大附中学子在“学宪法、讲宪法”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2017-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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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人大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两周年。根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文件指示,响应济南市深化“国家宪法日”开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山东师大附中积极响应号召,在副校长刘从军的指导下,团委和政治组老师们组织学生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演讲选拔比赛。经过层层选拔, 2015级22班霍彦君同学(幸福柳校区广播站站长)和2016级10班刘子涵同学代表山东师大附中分别参加山东省入围赛和全国网络海选赛。

霍彦君在政治教研组赵炳勇老师的悉心指导下,以宪法为纲,扬宪法之威,携作品《弘扬宪法精神,坚定宪法信仰》参加了济南市赛区选拔。该同学逻辑思维雕琢缜密,文章深邃而撼动人心,加上其精彩洒脱的演说赢得了济南市教育局的好评,最终在全省的上千所高中所推送的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取得了济南市“学宪法、讲宪法”高中组比赛“第一名”、山东省“第七名”的优异成绩。

刘子涵同学在政治教研组周金凤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参加了“学宪法、讲宪法”全国赛区网络海选,该同学突破全国各省市海选重围,以其优异的表现挺进全国总决赛。在总决赛的赛场上,刘子涵以青春为名,为宪法而战,以《宪法——偶像的诞生》为题对世界发出高亢的声音,翻滚着自己对于宪法的热爱与情感,给全国的观众带来了精彩纷呈的演讲,荣获教育部首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大赛高中组“三等奖”及“网络人气奖”,山东省教育厅为其优异表现予以3000元现金奖励,周金凤老师荣获“高中组优秀指导教师三等奖”。

霍彦君同学和刘子涵同学以其优异表现,为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也充分彰显了附中学子的青春风采。

撰稿:周金凤 胡兆强 摄影:周金凤 文字编辑:宋志刚 网络中心: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