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校本部:4月2日----4月4日放假,4月5日、6日正常上班,4月7日、8日正常休息;3月31日上星期一的课,4月1日上星期二的课。
幸福柳校区:4月2日---6日放假, 3月31日上星期一的课,4月1日上星期二的课。4月7日上星期四的课,4月8日上星期五的课。
假期中校本部的值班顺次由周一至周三的值班老师负责,分校区的值班另行安排。
二、放假前,每位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党政办公室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