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山东师范大学关于表彰2011年度十佳单位的决定 山东师大党字〔2012〕2号
2012-05-29

山东师大党字〔2012〕2号


2011年,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本单位实际,解放思想,提振精神,凝心聚力,扎实推进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学校事业发展新局面,涌现出一批团结协作、锐意创新、实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各部门、各单位干事创业的热情,在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考评基础上,根据提名推荐结果,经研究决定,授予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等10个单位山东师范大学2011年度十佳单位称号。

201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推进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使命重大,任务艰巨。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校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改革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同心同德,奋发努力,开拓进取,为创建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加快国内一流综合性师范大学建设步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附件:山东师范大学2011年度十佳单位名单

山东师范大学2011年度十佳单位名单

一、先进学院(4个)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二、先进处室(4个)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三、先进直属单位、附属单位(2个)

附属中学

山东省外语培训中心